專欄5:環京津裝配式建筑綜合服務環基地產業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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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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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產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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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配式建筑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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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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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鐵、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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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結構、裝配式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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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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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溫材料、現代裝備制造、家具集散新型材料、物流倉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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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建材、智能建筑、建筑機械設備、
鋼鐵深加工、整體廚房、物流倉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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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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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建材、汽車產業、預制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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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配式混凝土、鋼結構、新型建材、運輸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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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任務
(一)明確發展重點
1.把鋼結構建筑作為建造方式創新的主攻方向。結合我省鋼鐵產業優勢,明確鋼結構建筑在我省裝配式建筑發展中的主攻方向,推動我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鋼鐵產業化解過剩產能和轉型升級。鼓勵企業加大科技研發力度,研發新型鋼結構體系,突破鋼結構建筑在圍護體系、材料性能、連接工藝等方面的技術瓶頸,提高鋼構件生產應用水平,提升鋼結構建筑性能。
2.大力發展裝配式混凝土建筑。科學引導,合理布局,大力推進裝配式混凝土建筑發展。各地要加強相關產業研究,結合現有市場規模和未來發展趨勢,對預制混凝土構件生產能力和生產基地進行合理的引導和布局,避免造成新的產能過剩。鼓勵企業研究裝配式混凝土建筑的基礎理論、技術體系和施工工藝工法。
3.積極探索農村裝配式低層住宅。加強農村裝配式低層住宅關鍵技術研究,轉變農村住宅建設模式,研發低成本、高性能的住宅部品。開展農村裝配式低層住宅建設試點,總結農村裝配式低層住宅建設經驗,以裝配式混凝土、鋼結構為主,在具備條件的地方推廣現代木結構,通過“技術下鄉、材料下鄉、補貼下鄉”,推動試點示范建設。
4.倡導發展現代木結構建筑。促進全省城鎮現代木結構建筑應用,加強現代木結構建筑地方標準編制工作。推動現代木結構建筑在政府投資的學校、敬老院、園林景觀等低層新建公共建筑以及城鎮平改坡中使用。推進多層“木-鋼”、“木-混”等裝配式組合結構建筑發展,在以木結構建筑為特色的地區和旅游度假區推廣現代木結構建筑。
(二)加強制度和管理創新
1.落實產業發展政策。各地要落實《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根據本規劃,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編制實施辦法和推進方案。積極探索適合本地的發展模式,大力建設有引領作用的示范項目,努力培育有創新能力的基地企業,逐步打造有區域特色的裝配式建筑產業集群。
2.推動工程管理創新。改革現行工程建設管理制度和模式,在招標投標、施工許可、部品部件生產、工程計價、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等環節進行建設管理制度改革,形成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市場環境。裝配式建筑項目原則上應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可按照技術復雜類工程項目招投標。完善部品部件質量檢測制度,試行構件生產駐廠監理,建立構件安裝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適合裝配化施工特點的質量驗收及監督檢查制度,對超出現行標準的結構體系實行專家審查論證制度。改進竣工驗收備案制度,在裝配式建筑工程竣工檔案中增加預制構件出廠合格證及施工現場構件安裝過程質量控制資料。
3.建立質量追溯體系。建立裝配式建筑全過程信息追溯機制,搭建裝配式建筑全過程的數字化監管平臺。以裝配式建筑全產業鏈為主線,把生產、施工、裝修、運行維護等全過程納入信息化平臺,實現數據即時上傳、匯總、檢測及電子歸檔管理等,實現工程建設質量的可查詢可追溯,增強行業監督能力。
(三)健全相關配套體系
1.完善標準體系。以鋼結構住宅為重點,建立完善覆蓋設計、生產、施工和使用維護全過程的裝配式建筑標準規范體系。加強我省地方標準與北京、天津地方標準的銜接。完善裝配式建筑防火抗震標準。強化建筑材料標準、部品部件標準、工程建設標準之間的銜接。編制裝配式建筑各類結構模數標準,形成適合我省的裝配式建筑標準化設計方法。編制與裝配式建筑相配套的標準圖集、工法、手冊、指南等。健全裝配式建筑計價依據體系,編制針對裝配式建筑的工程定額和工程量清單。
2.發展新型結構體系。自主研發和引進技術相結合,推動裝配式建筑結構體系協調發展。重點研發和推廣鋼結構建筑體系,積極研發和推廣裝配式混凝土建筑體系。推進現代木結構建筑技術體系及中高層木結構建筑研究。推動“鋼-混”“鋼-木”“木-混”等裝配式組合結構的研發應用。
3.優化部品技術體系。加快發展通用化、標準化、模塊化、系列化的部品部件,逐步形成規模生產與配套供應的部品部件體系。研發新型墻體材料,推廣適應裝配式建筑的墻體與保溫、裝飾一體化技術。推進疊合樓板、內外墻板、樓梯、陽臺等預制構件的標準化生產與應用。引導整體廚房、整體衛生間等部品集成化發展。推進裝配式建筑外圍護墻、內隔墻、裝修與設備管線等部品化發展。發展具有可改造性和耐久性的管線與結構分離技術。
(四)發揮示范引領帶動作用
1.強化示范城市引領。鼓勵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在政策創新、模式創新、管理創新、金融創新和產業要素集聚等領域先行先試。示范城市要從裝配式建筑核心能力的培育、特色基地企業和產業集聚園區建設、裝配式建筑規模和示范項目技術特性等方面引領全省裝配式建筑發展。
2.實現產業園區輻射。各地根據所在區位和裝配式建筑發展定位,培育當地基地企業,鼓勵科研單位、設計企業、生產企業、施工企業等組成產業聯盟并形成產業集群,建設符合區域發展特色的裝配式建筑示范園區。示范園區要從創意設計、構件生產、部品加工集成、機械裝備制造、會議展覽、倉儲物流等環節確立發展特色和產業集聚點,形成差異化發展。園區建設要統籌“空間、規模、產業”三要素,以智慧城市理念進行規劃建設和運營,運用互聯網和大數據手段打造裝配式建筑智慧園區,形成裝配式建筑的產品市場、服務市場和要素市場。
專欄6:全省裝配式建筑重點園區發展引導(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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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裝配式建筑綜合示范園區
石家莊市依托裝配式建筑基地企業,聚集建筑設計、專業裝備、構件生產、施工和其它配套產品等全產業鏈企業,打造國際領先、國內一流的裝配式建筑綜合示范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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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鋼結構建筑示范園區
唐山市依托鋼結構產業基地、裝配式建筑基地企業,打造鋼結構建筑示范園區和現代木結構建筑示范園區。
邯鄲——冀南裝配式建筑特色示范園區
邯鄲市依托裝配式建筑基地企業,打造以服務冀南地區為主的區域性裝配式建筑示范園區。
保定——環京津裝配式建筑特色示范園區
保定市依托裝配式建筑基地企業,打造以服務北京市、雄安新區和保定周邊地區為主的裝配式建筑示范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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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動試點項目帶動。積極開展裝配式建筑試點示范項目建設,通過試點示范項目推動裝配式建筑及相關部品部件發展。大力推廣安全可靠、綠色節能、應用成熟的技術體系,提升技術、產品的集成化應用水平,提高房屋的整體建造質量和水平。到2020年,全省建成80個省級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其中40個鋼結構建筑示范項目、20個裝配式混凝土建筑示范項目和20個農村裝配式低層住宅示范項目。
4.推進建筑全裝修。推行裝配式建筑全裝修成品交房。推廣標準化、集成化、模塊化的裝修模式,推行裝配式建筑全裝修與主體結構、機電設備一體化設計和協同施工。全裝修要提供大空間靈活分割及不同檔次和風格的菜單式裝修方案,滿足消費者個性化需求。
加快推進裝配化裝修,提倡干法施工,減少現場濕作業。推廣集成廚房和衛生間、預制隔墻、主體結構與管線相分離等技術體系。建設裝配化裝修試點示范工程,政府投資的棚戶區改造項目率先推行全裝修,鼓勵社會投資的裝配式住宅進行全裝修,不斷提高全裝修綜合水平。
(五)提升建設能力
1.培育龍頭骨干企業。培育一批設計、生產、施工一體的裝配式建筑龍頭企業,促進建筑業企業轉型發展。引導省內特級、一級資質的大型建筑企業、一級資質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行業內有影響力的部品部件生產企業、設計企業通過調整組織結構、健全管理體系、完善內部機制,實現轉型升級,適應裝配式建筑大工業生產方式要求。鼓勵大型預拌混凝土企業和建材企業逐步轉型為預制部品部件生產企業。鼓勵設計、開發、施工和部品部件生產企業等形成產業集團或聯合體。到2020年,全省培育10家以上開發及總承包類龍頭企業、15家以上部品部件生產龍頭企業、10家以上設計研發龍頭企業。
2.提高設計統籌水平。鼓勵和引導設計單位提高裝配式建筑設計能力。推行裝配式建筑一體化集成設計,強化裝配式建筑設計對部品部件生產、安裝施工、裝飾裝修等環節的統籌,推進裝配式建筑標準化設計,優先采用標準化、通用化、模數化的部品部件,提高標準化部品部件應用比例。裝配式建筑設計深度要達到相關要求。設計單位要提升設計人員裝配式建筑設計理論水平和全產業鏈把握能力,為裝配式建筑提供全過程指導,促進各參與主體形成協同合作機制。
3.增強部品部件生產能力。引導部品部件生產企業面向我省區域中心城市、節點城市和京津地區合理布局,降低運輸成本,增強生產能力,防止產能過剩。生產企業要加強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核心技術、新產品的開發,提高專業服務能力。積極協同對接京津部品部件標準,逐步實現京津冀部品部件產品統一化、標準化,提高部品部件生產水平。
4.提升裝配式施工能力。鼓勵企業完善裝配式建筑施工工藝和工法,研發與裝配式建筑施工相適應的生產設備、施工設備、機具和配套產品,提高裝配施工、安全防護、質量檢驗、組織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升部品部件的施工質量和整體安全性能, 全面提升我省建筑施工企業的裝配式施工能力。鼓勵施工企業創新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模式,提高施工效率和施工質量,加強現場施工管理,創建文明施工工地。
5.強化人才隊伍建設。建立裝配式建筑人才隊伍培育機制,為裝配式建筑發展提供人才支撐。鼓勵企業與專業院校合作,開設裝配式建筑相關課程和學科,定向培養市場急需的管理和技術人才。通過職業教育培養專業技能,著力發展產業工人隊伍。加強技術交流,推廣先進經驗。到2020年,全省培育形成裝配式建筑領軍人才15-30人、高級經營管理人才900-1500人、各類專業高級技能人才9000-15000人。
(六)促進裝配式建筑綠色發展
1.推動裝配式建筑與建筑節能有機結合。加強自保溫、阻燃、長壽命、可循環、環保的新型建材與建筑部品結合研發,鼓勵裝飾與保溫隔熱材料一體化應用,加強新型城鎮供熱方式與裝配式建筑的結合研發,研發相關設計軟件,在技術和材料上實現對建筑節能的保障。
2.推進裝配式建筑與綠色建材、綠色建筑有機結合。積極推進綠色建材在裝配式建筑中的應用,到2020年,綠色建材在裝配式建筑中的應用比例達到50%以上。裝配式建筑要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鼓勵建設裝配式建筑、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綜合示范工程。推動太陽能光熱光伏、地源熱泵、空氣源熱泵等可再生能源與裝配式建筑一體化應用。
(七)加強信息化管理技術應用。鼓勵企業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智能化技術、虛擬仿真技術等信息技術的研發、應用和推廣力度, 加強信息資源整合,提高信息綜合利用水平,依靠大數據、云計算技術手段,建立裝配式建筑設計、生產、施工、驗收全過程的信息化體系,實現設計、生產、施工及維護的信息化管理。在建筑規劃、設計階段引入部品部件及技術體系的信息參數,依據產品信息以及建筑設計的動態反饋機制,優化裝配式建筑的規劃與設計。運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強化裝配式建筑施工進度管理與質量控制,加強部品部件的定位與施工模擬,指導部品部件的精細化裝配,實現裝配式建筑精細化施工,提高建設質量與施工速度。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地要切實加強對裝配式建筑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和協商機制,落實責任分工。根據本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和政策措施,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加強政策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強化統籌協調,及時解決裝配式建筑發展中的問題,確保順利推進。
(二)強化監督考核
把裝配式建筑發展情況列入重點考核督查項目,作為住房城鄉建設領域一項重要考核指標,從項目數量、項目儲備、開工情況、竣工情況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定期通報考核結果。建立裝配式建筑統計上報制度,加強裝配式建筑企業和裝配式建筑項目數據庫建設。
(三)培育市場有效需求
1.強化政府投資項目采用裝配式建筑。各地要率先在政府投資的建設項目中采用裝配式建筑,并逐年提高應用比例。從2017年開始,政府投資的醫院、敬老院、學校、幼兒園和場館等公共建筑原則上采用裝配式建筑。各地要明確裝配式建筑在城鎮重要功能區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等項目中的應用比例,其中由政府投資或者享受政策支持的項目要優先采用裝配式建筑。
2.引導社會投資項目采用裝配式建筑。各地根據本地裝配式建筑發展目標,本著“因地制宜、階段發展、適度集中和逐步強化”的原則,明確社會投資項目中采用裝配式建筑比例,鼓勵社會投資項目采用裝配式建筑。積極推進建筑圍墻、道路硬化、臨時建筑、管道管廊等建設配套設施采用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
(四)強化技術指導
組建由管理部門、企業、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等相關專家組成的省裝配式建筑專家委員會,分專業設立設計、部品部件生產、施工裝配等專家小組,負責全省標準編制、項目評審、技術論證等相關技術服務指導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應的專家委員會,按照相應權限及程序,負責對除需要國家、省專項技術審查和論證以外的本地裝配式建筑項目建設方案進行論證,并為施工圖審查提供參考意見。
(五)強化質量安全監管
各地要加強裝配式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嚴格控制裝配式建筑現場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強化質量安全責任。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人員業務培訓,提升適應裝配式建筑的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和監理等相關方要加強裝配式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檢查,重點檢查連接節點施工質量、起重機械安全管理等,全面落實裝配式建筑工程建設過程中各方責任主體履行責任。
(六)強化政策支持
根據國家和我省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政策措施,結合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有關政策,構建全面、系統的政策保障體系,確保我省裝配式建筑發展激勵措施落實到位。各地引導優秀企業培育差異性、互補性強的裝配式建筑產業體系,積極進行科技研發和創新工作,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申報國家和省級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各地要結合實際,探索建立裝配式建筑金融支持政策。
(七)推動建立京津冀產業發展聯盟
發揮北京全國科技創新中心、天津現代制造中心及河北配套落實的優勢,建立京津冀裝配式建筑產業發展聯盟,共建統一的成果轉移轉化和技術交易平臺,打造協同創新載體,實現創新成果、科技人才、信息資源共享。加強裝配式建筑的研究、設計、部品部件生產、施工裝配等方面的相互合作,發揮建設行業領軍企業的優勢作用,通過有效融合行業資源,打通設計、生產、施工、裝修一體化產業鏈,嫁接金融資源,推動PPP模式應用,拓寬發展途徑,推進京津冀裝配式建筑協同發展。
(八)加強宣傳引導
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媒體,通過多種形式深入宣傳發展裝配式建筑的經濟社會效益,廣泛宣傳裝配式建筑基本知識和支持政策,提高公眾對裝配式建筑的認知度,營造各方共同關注、支持裝配式建筑發展的良好氛圍。及時總結成功經驗,通過典型引路,引導企業參與裝配式建筑發展,提升建筑科技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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